【导语】考试宝典为您提供考试介绍的最新信息,更多考试介绍的相关内容请访问考试宝典 报考指南 频道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 [2000] 3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职称改革的规定,人事部下发《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办法取得。
主治医师考试
主治医师(attending physician)是医院的职称之名,医生职称的一种,比住院医师高一级,比副主任医师低一级,属于中级职称。 不同于主治医生或“主治大夫”。
医院的住院部各科室,将床位分配给各医生,每一床位的主要负责的医生,就被患者和同行称为主治医生或主治大夫,他们可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担任。是一种责任人称呼。
主治医师资格采取通过每年国家统一举行的“卫生资格考试”获取,考试于每年5月的最后2个星期举行。
执业医师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于8月24、25日两天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
2019年在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新增)、福建、湖南(新增)、广东(新增)、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宁夏(新增)12个地区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考生)。
.
执业药师考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