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大小:
  • 题目总量:
  • 软件属性:
  • 31M
  • 200万+
  • 中文简体
  • 更新时间:
  • 软件评价:
  • 支持平台:
  • PC/手机/网页

以往发作的精神病不完全缓解与近期症状恶化,不算两次发作或复发

来源: 考试宝典    发布:2020-04-06  [手机版]    

导言】考试宝典发布"以往发作的精神病不完全缓解与近期症状恶化,不算两次发作或复发"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精神病学(副高)副主任医师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副高)频道。

[单选题]以往发作的精神病不完全缓解与近期症状恶化,不算两次发作或复发,全部病情应列入

A. 现病史
B. 既往史
C. 个人史
D. 现病史或既往史
E. 既往史或个人史


查看答案 登录查看本科目所有考试题

[多选题]对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评定中,可着重考虑

A. 能否理解民事案件的性质和后果
B. 是否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C. 是否对疾病有自知力
D. 能否理解各项法律程序的性质
E. 能否做出正确的、主客观一致的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作用、后果的认识能力。具体而言就是行为人是否意识到其行为的动机、目的、法律意义、能否理解民事案件的性质和后果等。


[多选题]引起月经先期的主要机理有( )

A. 气虚
B. 虚热
C. 血虚
D. 血热
E. 血瘀

正确答案 :ABD


[单选题]青春期难应对的问题一般不包括哪项

A. 情绪情感
B. 学习困难
C. 性困扰
D. 自我意识矛盾
E. 社会适应

正确答案 :B

解析:青春期难应对的问题一般包括社会适应、情绪情感、性困扰、自我意识矛盾。故选E。


[单选题]患者男,60岁,有高血压史。反复出现情绪低落3年,本次患者在家中用煤气自杀未遂而入院。此患者不宜使用的抗抑郁药是

A. 西酞普兰
B. 舍曲林
C. 文拉法辛
D. 米氮平
E. 帕罗西汀

正确答案 :C

解析:根据病情描述,患者为老年男性,有高血压病史,因文拉法辛中高剂量时容易产生高血压、头痛等副作用,故选C 。


[单选题]以下关于神经性厌食患者的叙述哪项正确

A. 多数患者同时伴有抑郁症
B. 多数患者存在体像障碍
C. 病前多存在程度不等的内分泌与代谢障碍
D. 患者大多能主动就医
E. 因食欲减退而不愿进食

正确答案 :B

解析:厌食症患者通常食欲正常,有些患者能意识到是一种病态,但绝大多数不主动求医,大多数患者存在体像障碍,虽已严重消瘦,仍强烈地认为自己太胖。病人常伴有抑郁情绪和继发性内分泌和代谢紊乱。


[单选题]关于妄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是一种病态的信念
B. 是一种不符合事实的信念
C. 是和他的文化水平相符合的信念
D. 讲道理是一种可以通过进行说服的信念
E. 是病人坚信不移的信念

正确答案 :A

解析:妄想是病理性的歪曲信念,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病态的坚信、自我卷入和个人独有。只有选项B符合。


[多选题]心理治疗按治疗对象分类,可分为 ( )

A. 夫妻治疗
B. 集体治疗
C. 人际互动治疗
D. 家庭治疗
E. 特异治疗

正确答案 :ABD

解析:心理治疗按治疗可分为对象夫妻治疗、家庭治疗、集体治疗。


[单选题]下列有关月经期精神障碍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月经结束后立即给以雌激素15天
B. 甲状腺激素治疗是在发病结束后,给甲状腺素治疗
C. 治疗以激素治疗为主
D. 原因可能是月经前半期黄体酮分泌增加、雌激素分泌减少所致
E. 表现为躯体症状,性冲动,情绪不稳

正确答案 :D

解析:月经期精神障碍原因可能是月经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加、黄体酮分泌减少所出现的躯体症状,性冲动,情绪不稳等。治疗以激素治疗为主,月经结束后立即给以雌激素15天,再予促性腺激素10天。也可两者交替隔日注射各5次。甲状腺激素治疗在发病结束后,给甲状腺素治疗。


[单选题]以下关于广场恐怖症的描述,错误的是

A. 通常在20~30岁起病
B. 病人通常为症状所苦恼,求治欲望强烈
C. 很少伴有惊恐发作
D. 可以造成病人完全不能出门
E. 女性更常见

正确答案 :C

解析:广场恐怖症常伴有惊恐发作。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s.com/show/r9egrx.html
  • 下一篇:按照等级诊断的观点,诊断时应优先考虑 位于三角窝的是( )医学面谈的基本原则下列错误的是对精神分裂症诊断不具特异性的症状是膀胱经的体表走向是(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损害最严重的器官是以下脏腑组织中,不属于足厥阴肝经联络的是( )一般认为以
  • @2021-2026 成都不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51kaos.com 免责声明 蜀ICP备140260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