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库大小:
  • 题目总量:
  • 软件属性:
  • 31M
  • 200万+
  • 中文简体
  • 更新时间:
  • 软件评价:
  • 支持平台:
  • PC/手机/网页

在体格检查中,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不包括的是

来源: 考试宝典    发布:2019-09-19  [手机版]    

导言】考试宝典发布"在体格检查中,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不包括的是"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江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检验科)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频道。

[单选题]在体格检查中,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不包括的是

A. 全面系统、认真细致
B. 关心体贴、减少痛苦
C. 尊重病人、心正无私
D. 动作适度、耐心细致
E. 方法简便、提高效果


查看答案 登录查看本科目所有考试题

[单选题]男,38岁,乏力、纳差3个月,查HCV-RNA阳性,ALT、AST为68和73U/L。治疗药物首选

A. 干扰素+利巴韦林
B. 干扰素+拉米夫定
C. 干扰素+法昔洛韦
D. 干扰素+阿地福韦
E. 拉米夫定+利巴韦林

正确答案 :A


[单选题]ACP含量最多的人体组织是

A. 红细胞
B. 前列腺
C. 骨骼
D. 肝脏
E. 血小板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ROC曲线横坐标、纵坐标分别为

A. 假阳性率与诊断敏感性
B. 真阳性率与诊断敏感性
C. 假阳性率与真阳性率
D. 假阳性率与诊断特异性
E. 真阳性率与诊断特异性

正确答案 :C


[单选题]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不包括

A. 受试者知情同意
B. 严谨的科学态度
C. 维护受试者利益
D. 必须实事求是
E. 有利于医学和社会发展

正确答案 :D


[单选题]《执业医师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一些医疗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下列各项在<执业医师法》中没有规定的是

A. 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B. 因态度恶劣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
C. 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治疗的
D. 未按规定给患者使用麻醉药品
E. 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关于衣原体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原体是繁殖型
B. 原体以吞饮方式进入细胞
C. 在空泡内始体增大而发育成原体
D. 细胞质包围原体形成空泡
E. 始体具高度感染性

正确答案 :B

解析:衣原体在宿主体内生长繁殖,有两种不同的颗粒结构原体和始体(网状体)。原体是衣原体的胞外存在形式,与易感细胞表面的特异受体吸附后,通过摄粒作用进入胞内,形成吞噬小泡,原体在泡内胞壁变软、增大形成网状体,RNA增多。大约8小时后始体二分裂增殖,在细胞膜覆盖的空泡内聚集,即称为包涵体。网状体浓缩形成具有坚韧细胞壁的原体,最后细胞破裂释放原体,再感染其他细胞。网状体在胞外不能存活,无感染性。


[单选题]婚前医学检查,对确诊患有严重遗传病不宜生育者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 不能结婚
B. 《婚姻法》未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可以结婚
C. 可以结婚,但需提交书面声明,保证不生育
D. 可以结婚,但需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施结扎手术
E. 可以结婚,但必须符合晚婚规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提出医学意见:1)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2)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期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可以结婚。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单选题]国家提倡自愿献血的健康公民是

A. 18周岁至45周岁
B. 18周岁至28周岁
C. 18周岁至60周岁
D. 18周岁至55周岁
E. 16周岁至40周岁

正确答案 :D


[单选题]FAB分型将ALL按细胞大小分为

A. 5型
B. 7型
C. 4型
D. 6型
E. 3型

正确答案 :E

解析:目前国际通用FAB形态学分型,即按照白血病细胞大小、核浆比例、核仁清楚与否及胞浆嗜碱程度将急淋分为L1、L2、L3三种亚型。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s.com/show/mg1nlr.html
  • 下一篇:2019住院医师规培考试宝典医学检验科江西住院医师规培题库在线组卷(Z3) 辅助检查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不包括的是医德与医术的关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数量最多的是正常人体肠道内厌氧菌数量是大肠埃希菌的对病毒生物学性状的描述,医学技术以医学道德为指导# 医德是最重要的,分
  • 考试专栏
    @2021-2026 成都不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www.51kaos.com 免责声明 蜀ICP备140260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