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120,来的时候哪家医院的车你就去哪家,运气不好检查都做完了,这个病看不了,再把你转出来。医院养的救护车一般不太愿意跑长途,等于少了个车往自己医院拉病人。
盛义钧:费用分两块,比如上海直接派个车过去福建泉州,在泉州做完手术,再把小孩转诊到上海。以前车费11元钱一公里,1000公里来回就22,000元,医生的费用就是出诊费加上手术费,一共3万元左右。现在车费涨到一公里13元左右了。
这方面事业单位很简单,收费标准都和物价局、卫健委报备过,收的每一分钱跟个人没有关系。手术费、会诊费,都是明码标价,票据到时候就打在收费清单上。医疗仪器原则上不收费。
提升基层调解组织解纷能力。按照省法院《“无讼村屯”创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辖区乡镇“无讼村屯”的创建,提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无讼村屯”创建回头看,制定《无讼村屯动态评定体系》,以季度为单位,从前端化解、化解成效以及具体举措等方面动态评定,形成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发送风险提示和解纷建议。通过“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会”制度,了解当下乡镇的重点工作,通过问卷和走访等方式开展调查后,向党委政府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和防控建议;通过对已结的高发多发诉讼案件成因、类型和趋势等分析,向属地党委通报《辖区案件纠纷多发图》《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报告》,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再打个比方,车上病人很危重,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了,救护车全责,但究竟哪一方的利益更重要?不像《消防法》就很明确,消防队出警,与任何社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120没有。
盛义钧:有的人甚至觉得,120为什么要收钱?好多患者投诉120收费问题,不知道这些东西其实成本很高,一部救护车从落地改装全部弄完要一百万,还不包括医疗器材。
500官方福利第一导航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大绥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司法实践中以党建引领审判工作,以“小法庭”撬动“大治理”,用“枫桥经验”激活基层自治“源动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
这是一个利润很丰厚的灰产。按照他们的收费,基本上能够做到1/3的成本,2/3的利润,他们会自己找一些小医院配一些简易的设备,跟医院里的护工、医生有联络,一般找这些车的也是放弃治疗,就想留口气回农村老家的,医院会给他们介绍,转运费中一部分是佣金。
盛义钧:国内的急救体系,到现在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统一的急救法规,没有一个标准。上海是最接近国外的模式,独立成团,财政供养。香港学的是欧洲那一套,有法律做背书的,120归消防管,他们非急救的白车,有相关标准收费;美国是先让你知道收了多少钱,然后国家补多少,你自己买的保险补多少。
争议背后是非急救转运领域绕不开的供需难题。盛义钧告诉澎湃新闻,一些地方财政养不起救护车,民营力量的加入确实缓解了庞大的市场需求,但监管缺失、收费标准空白,也催生出种种转运乱象,亟待相关部门出台统一规定,“这个东西一定要拿到台面上”。
我也不相信民营救护车队会买一台ECMO,做ECMO置管手术要求还是挺高的,做得不好神仙都拉不回来,他们不可能专门养个医生做这手术。一些民营救护车队所谓的设备费、折损费,其实多是医院跟车医生的“随车费”。
6月24日,患儿亲属对此回应潮新闻称,患儿转运前已使用江西省儿童医院的ECMO设备,平均每小时维护费176元,随车期间并未更换;2.8万元仅为车辆使用费,全部转至司机个人账户;事后江西省儿童医院对其表示,医院与转运方并无关联,未从中获益,也无法提供价格明细以及发票。
随着事件细节披露,社交平台上的舆论出现反转。除了对“天价转运费”救护车的指责,亦有不少网友称使用ECMO设备成本高昂,“ECMO一响,黄金万两”;甚至有人对患儿家属发起网暴,称这是现实版“农夫与蛇”。
澎湃新闻:此次事件中,设备ECMO为争议焦点之一。网上有人称“ECMO一响,黄金万两”,以及救护车带ECMO不用也得收费,你对此如何看?
至于为什么各地好多医院联系到上海,主要因为各地的医生大多是在上海进修的,尤其儿科。有些病人在当地所有医疗手段都已经用完了,但医生认为上海能看,而且家属的经济条件能承受,就会联系到上海这边。沟通完病情,有救治价值的,我们会直接派个车过去做手术,再把小孩转诊到上海。
转诊费也有标准的,不可能开几万,税务审计来查肯定没法交代,但他又不能明讲,明讲等于掀了桌子,本来就是灰产。从法律层面上说,你不开发票没有合同,多方的利益都没有人来保护。
盛义钧:我们跟儿科合作比较多。长三角范围内,像南通、苏州,一辆车一天最多能跑三趟。基本是上海的儿科医院的医生、护士,带着设备直接去外地病房,当场在他们ICU里做手术。车上一般主任医生团队3人,急救员2人,压缩氧气8个,最多可以带12个,我们测算过ECMO设备供氧、耗电的量,基本上海周边1000公里半径之内都是可以转运的。
在上海,病患没有特别危重,我们有原则,就近救济,先把命保住,你再选择转院也好,三公里内送医院只要37块钱。非急救送回家的,哪怕是到6楼到7楼都给你爬上去,同样情况给民营的收费,上个6楼得三五百。
盛义钧:市场巨大,但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主体,这个市场难免出现欺行霸市、利益输送。外地甚至曾经发生过两拨民营救护车势力在医院门口“抢地盘”。
“ECMO一响,黄金万两”,这话放在10年前的中国,可能还能讲一讲。最早一批ECMO都是进口的,现在都是国产,很普遍了。
盛义钧:使用ECMO的多是肺部已经感染,发展到呼吸衰竭性障碍的,为了控制感染,让患者的肺和心脏休息,用它给其他器官供氧。如果要用到ECMO,上车之前就会用,因为它不可能中途关掉;而且车上是没有条件做手术的,所以这东西车上备着也是白费。
在他看来,一些网友关于ECMO设备开机费、折损费的言论明显有悖医疗常识。使用ECMO设备技术门槛高,上车前就会用到,不可能中途关机更换,且车上无手术条件;至于发票争议,他坦言一些民营救护车会开货运票,就算开医疗发票,也不会包括全部费用,因为其中一些收费说不明白。
推动解纷人员的化解合力。与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制定《“一庭两所一办”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各部门的有效联动。主动融入辖区49个基础网格,用好网格员、乡镇综治等人民调解资源。做实人民调解指导工作,以拍摄短视频、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旁听、业务培训等灵活方式,切实对辖区人民调解力量进行指导。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员微信联络群、公开法官电话,随时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加强当事人对解纷程序的选择引导。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中提供非诉解纷指引,提升当事人通过村委会、镇政府、司法所等非诉纠纷解决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在宣传栏中公示非诉纠纷解决流程及优点,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非诉程序解纷。完善司法确认对接机制,推行快立快办、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司法确认机制,通过“在线申请+在线确认+在线送达”,依法快速确认调解协议,助力纠纷高效化解。
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大绥河人民法庭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周分享”“微课堂”等学习活动,依托“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共产党员网”开展线上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导法庭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理念。大绥河人民法庭党支部与辖区镇政府建立了“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会”制度,在助力乡镇党委决策部署的同时,与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工作,将过硬的政治素质转化为司法实践中的担当作为,将政治建设体现在人民法庭工作中、落到每一件具体案件中。
当然民营救护车尤其挂靠医院的,是可以打票的,有的开货运票,好一点的给你弄医疗发票,但其中一部分(佣金)不是救护车的支出,怎么可能开?
6月18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发布通报称,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MO(体外膜肺氧合,俗称“人工肺”)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调查发现,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责令其退回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医疗转运服务。
提高审判能力,做到有的放矢。法庭以立案接待室为枢纽,对可即时处理的纠纷由立案庭收案人员(调解员)就地化解。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且适合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纠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对争议较大、一时无法化解的纠纷,坚持“四三二一”实质解纷工作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对无法通过调解化解的纠纷,则以审判划定明确的权责边界,厘清每个人的行为界线,从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如我在诉”,做实定分止争。建立“三推动”工作法,即推动纠纷分流解决、推动案件分段化解和推动事项提前告知,将实质解纷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做到“办案”和“治理”并重,推动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探索部分案件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创建“五阶段三坚持”工作法,即“源头阶段预防执行、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前阶段督促履行、执行阶段分类施策”,推进立审执有效衔接。尤其做好判后文章,建立判后督促台账、逐案建立判后督促群,定期进行判后督促,并通过制作《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等正向激励,发布失信信息、影响信誉等反向惩戒相结合方式,引导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4月8日,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重症监护室的患儿唐某某,因病情危重需转运至上海治疗,诊治医生联系了民营的南昌赣医医院救护车。家属支付了转运费2.8万元,事后质疑收费无明细、无发票。
盛义钧:他们应该也有类似单子,但给不给发票就不能保证了,首先连收费标准都没有,而且要发票就要上税至少11%。据我所知,有的转运费里近三成是给医院的佣金,再开票利润又少了。说白了,车上的ECMO设备也是医院的,人也是医院的,民营救护车队就出了一个车,跟医院嵌入是相当深的。医院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医院可以叫其他人,为什么一定要叫他们呢?无非就是帮医院出面,把钱先收好了。
上海医疗急救中心急救员盛义钧(化名)从业超过十年,多次参与病患跨省转运。他表示,类似危重症、转运距离近千公里的案例并不鲜见,如上海派车前往福建泉州,携医护团队直接在当地ICU完成手术,再带患儿转诊至上海,费用合计3万多元,包括车费及医生出诊费。
盛义钧:我们出车前都会有一份类似合同的单子,逐条签字,你不接受,我们没法出车,而且我们有一部分款项是先预收的,最后再结算。有些病患带呼吸机的,要配医生,就算医生出诊费。
盛义钧:就是远途不能没有,但又不能无限供应。我们急救中心大概一千辆车,专门跑长班的就10辆车,到甘肃这种,工作量都很大,所以基本上要提前两三天预约。
有一些省份财政比较好,自己也会养一些救护车,但都是特殊情况才会用。比如某市医疗急救中心,也有类似长途转运班,收费比较贵,但也是明码标价。